拉网捕鸟三万只 换来牢狱半年多
本报讯(张建辉 余菲 记者陈炳林)近日,鄱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捕捉小鸟案件,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钟某生等六人有期徒刑7至10个月。
被告人钟某生原系广西人。2012年9月,他听说江西鄱阳有很多小鸟,于是便与同乡的被告人潘某云商量到鄱阳捕捉小鸟出售以从中谋利,钟某生还从广西老家邀集被告人龙某松等四人到鄱阳捕捉小鸟,他们流窜在鄱阳山区的几个村庄,采取在稻田里插上丝网,播放鸟鸣叫的声音吸引小鸟的方法诱捕小鸟,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这伙人共非法猎捕小鸟36800余只。经鉴定,此小鸟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某生等六人共同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非法捕捉国家保护的益鸟达36800只,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非法狩猎罪。